盗窃未遂立案标准应该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1-08-1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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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未遂立案标准应该如何认定
许多犯罪行为,如果实施了即使不成功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犯罪未遂被称为犯罪未遂,在盗窃犯罪行为中,也存在着盗窃未遂得的情况,情节严重得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盗窃未遂立案标准应该如何认定?我们来听听刑事律师的讲解。
盗窃未遂立案标准如何认定?
《刑法》第23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为:“已着手实施犯罪,因除犯罪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
1、数量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大”。
2、情节规范。
一年内入户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偷窃罪的量刑标准
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没收财产。
对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对盗窃数额为1000元以上两倍以下的,处以罚款;无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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