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罪怎么判,参考的标准是什么?
杀人罪怎么判,参考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故意杀人肯定要受到处罚,有期徒刑、终身监禁或者死刑,所以杀人并不一定会被判处死刑,也是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杀人罪怎么判?参考的标准是什么?下面让刑事律师来解释一下吧。
杀人者将被判处死刑。
蓄意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予处罚。因此,故意杀人案不一定会判死刑,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最后的判决,才能决定是否判死刑。
如何处罚杀人罪。
一、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本罪的,处死刑,终身监禁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严重的可以处以死刑或者终身监禁,例如:
(1)出于图财、通奸、报复、破坏灭罪证明、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杀人;
(2)使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忍手段杀人;
(3)杀害某一特定对象如亲人、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造成杀人等严重后果,如多人死亡、造成受害人亲属精神失常等。
二、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有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司法惯例,主要有:
(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因其行为达到了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而擅自处死,这一行为通常是父母对不义儿女所为;
(2)激情杀人,即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使其失去理智,失控而将另一人杀害,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第一,一定是由于受害人严重的过错,造成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弱化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一定是在激怒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3)受命杀人,即在受害人请求和自愿的基础上协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在生养过程中,由于没有能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主观动机,导致生母死亡。(但是,如果是由于一对父权思想作怪,发现所生是女儿而溺死的,其主观动机极其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形论处。)
(6)防卫过当。
故意杀人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区别故意杀人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在于弄清故意杀人人的主观意图。若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将导致死亡,并希望或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未造成死亡结果,则应定为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将造成伤害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因伤势过重,也不能使其意外死亡。蓄杀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致人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既遂;未发生死亡后果的,构成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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