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罪是什么意思,属于共同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1-07-13 08:53
来源:未知
188次阅读
教唆罪是什么意思,属于共同犯罪吗?
平时看电视剧的时候,经常能够发现有小人教唆他人犯罪,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存在,如果教唆他人犯罪是需要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刑事律师来为各位讲解一下教唆罪是什么意思,它是否属于共同犯罪。
什么是教唆罪
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手段,向没有犯罪意图的人灌输犯罪意图,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则构成教唆犯。
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要视情节而定
1.教唆犯与被教唆犯构成共犯关系。而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应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
2、教唆未满十四周岁或患有精神疾病者,不构成共犯关系,即只对教唆人定罪量刑,不构成共同犯罪。
其社会危害极大,刑法对教唆犯给予了严厉打击。
教唆罪的量刑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分则》中没有关于教唆他人犯罪的规定,所以教唆他人犯罪本身是一种犯罪,不属于具体罪名。由此可以看出,教唆犯并不具有独立的、独立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理论把教唆犯作为一种故意引起他人犯罪意图的人,因此,对教唆犯应与被教唆犯相结合,并将其作为一种共同犯罪。
《总则共同犯罪》一章将教唆犯的规定纳入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定罪处罚原则,对有关教唆犯问题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原则立场。但综合考察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教唆犯与共同犯罪并非完全一致的。
以上是关于教唆罪的相关介绍,如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致电法之匠团队的律师咨询。
上一篇:如何正确理解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