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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起点金额让人意外

发布时间:2021-06-21 20:52 来源:未知 130次阅读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起点金额让人意外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据、汇款证明书、银行存款证明书等其他银行结算证明书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产金额大的行为。经济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起点金额是多少?让刑事律师分析一下吧。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经济欺诈罪的起点金额是多少?

首先,我国《刑法》没有经济欺诈的说法。一般诈骗罪立案金额为三千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实施)的规定,诈骗公私财产价值在3000元至10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大额、大额和大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产,金额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金额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金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济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第一,行为者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形式上有两种,一种是虚构事实,另一种是隐瞒真相,两者实质上都是使受害者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第二,欺诈行为会使对方产生错误的认识。对方的错误认识是由于行为者的欺诈行为造成的,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会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欺诈行为和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

再次,成立欺诈罪要求受害者陷入错误认识后进行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和处分意思,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欺诈罪和盗窃罪。

最后,欺诈行为使受害者处分财产后,行为者获得财产,损害受害者的财产。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欺诈公私财产金额大的,构成犯罪。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1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说明,欺诈罪金额大,以3000元至1万元以上为起点。欺诈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定罪,依法处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局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和财产利益。依照《刑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用欺诈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来骗取外出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成立欺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