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罚 是否意味着缓刑
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罚 是否意味着缓刑
在刑事案件中,经常可以听到取保候审的情况,市民对取保候审一般如何判罚其实还不太了解,这是否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罪犯被判缓刑?另外一个原因是案件会因此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对以上这些问题,我们不妨深入了解一下。
取保候审后案件的具体走向
一般来说,在取保候审后,案件过程将正常继续,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安调查、移交检查、审查起诉和审判。
在此期间,可能会出现几种情况:
公安调查结束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达到起诉条件/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自愿撤销案件,解除等待审查的公安调查结束后,认为应该起诉的,将案件交给检查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此时不改变强制措施继续等待审查(根据情况可能需要向检察院办理等待审查手续),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不需要起诉的,认为需要发行不起诉决定书的,案件被转移到法院
在法院阶段,一般认为法院有可能被判实刑的情况下,认为有可能被关进监狱的缓期执行的情况下,有可能继续等待审查。
取保候审是否意味着该案将被判缓刑
答案不一定。
取保候审的原因很多,包括公安主动保释候审、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拘留期满、法院主动保释候审。一般来说:
如果公安主动保释,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常意味着犯罪情节轻微,或者证据不足,需要继续调查;
若拘留期满取保,则通常意味着案件未办结,案件较为复杂;
如果法院主动保释,说明法院认为缓刑的机会更大;
一般来说,保释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之一,考虑到没有社会危险,不需要拘留,不等于无罪,也不等于缓刑。保释候审的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也有被判有罪和实刑的可能,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保释候审被判缓刑的概率会更大。
被刑事拘留后被保释,然后解除保释审查,意味着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主要有两个原因:
1.发现被保释候审人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之一,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宣告无罪
情节明显轻微,危害小,不视为犯罪;
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起诉处理的犯罪,未起诉或撤回起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满:
等待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执行机关应在截止日期届满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应作出终止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在截止日期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因此,取保候审期满后,是依法释放,还是采取其他强制措施,都是可能的,具体情况取决于案件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