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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原因租赁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3-14 21:19 来源:未知 163次阅读

疫情原因租赁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某某与某某签订一份猪场租赁合同,约定某某租赁某某所有的育肥猪场进行生猪养殖,租赁期限为3年。

后由于非洲猪瘟影响,2018年11月猪场所在镇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外地从事生猪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2019年1月30日前将猪场关停。

某某于2019年1月16日将育肥猪场退还给某某,同日某某出具条据,内容为:“欠某某押金35000元整,大写万伍仟元整某某2019.1.16”。后某某多次索要余下租金86,976元及押金35,000元未果,诉至法院。

合同4.jpg

法院观点

某某与某某猪场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后因猪场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要求外地从事生猪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2019年1月30日前将猪场关停,某某于2019年1月16日不再养猪,某某出具条据一份。

因非洲猪瘟影响,政府要求外地养猪户关停,属于不可抗力,某某与某某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某某应退还租赁费及押金。

律师说法:

因疫情原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属不可抗力,承租人可以通知出租人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已经支付的剩余租金及合同押金,出租人应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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